【聯合報╱記者陳雅芃/台北報導】

市議員王世堅昨天質詢說,北市府為推動新十大建設之一「全市光纖到府」政策,現已建置通訊監察設備,提供調查局「以通訊監察之名,行監控200多萬市民之實」。

北市府資訊局長詹德存說,此光纖案依法須將光纖轉接的通訊備及系統,送具有通訊監察執行機關調查局審核。調查局未來必須依法進行監聽,事前無須告知市府。

市府推動「光纖網路全面化」政策,委由「台灣智慧光網聯盟」建置並營運,目前合約訂出目標為家戶覆蓋率為80%,不過朝95%以上邁進。換言之,約250萬市民可享有該服務。

不過王世堅指出,資訊局依規定向NCC申請網路建設許可證前,需具有通訊監察執行機關調查局審核其建置的光纖相關通訊監察系統及設備。

王世堅說,他曾發文詢問資訊局,有關調查局未來監聽事宜,卻得到「無法知悉調查局執行細節」。民眾若使用全市光纖上網,內容訊息勢必會經調查局監控,嚴重侵害民眾個資及憲法所保障的通訊自由。

此外,市議員林世宗也說,依市府與「台灣智慧光網聯盟」合約,廠商年營業額達15億以上才開始收取0.5%權利金,簡直是賤租市府資源。

詹德存說,廠商年營業額達15億以上才能回本,預估8年後市府就可開始收取權利金。

林世宗說,市府和「台灣智慧光網聯盟」合約簽訂只收保證金6000萬,權利金需該廠商達15億以上年營業額後,才開始每年收取0.5%權利金750萬。

★更多內容在「HTC的3C購物中心」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HTC開箱文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